保险提示
旅游者在签订旅游合同时,应按照规定向保险公司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如有意外发生,由保险公司依据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规定向投保人理赔。根据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保监发(2010)95号]文件规定:对于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在被保险人成年之前,各保险合同约定的被保险人死亡给付的保险金额总和、被保险人死亡时各保险公司实际给付的保险金总和均不得超过人民币10万元。
补充约定
●旅游者个人生活习惯、饮食等有特殊要求,须事先声明,如产生费用须自理;
●本行程按双人入住双人标准间测算住宿价格,如单人入住需补交房费差价;
●旅游者出发前未按约定支付费用或未按旅行社时间要求提供完整有效的个人材料、证件或担保,视为旅游者违约;
●旅游者境外购物属个人自主行为,旅行社、领队、导游不负责为此行为提供退换货或退税等服务;
●旅游者同意中国组团社将其护照信息(姓名、证件号)提供给韩国当地旅行社以便预订韩国国内段机票、酒店、以及享受行程中可能涉及的韩国免税优惠政策。
●韩国酒店标准间内可能是床或踏踏米,以酒店安排为准.
●签证办理:请提前7个工作日交护照及签证材料
●如果游客因为自身原因签出签证后取消出团,需支付业务损失费如下:(1)使馆及旅行社收取签证费及签证所需的翻译、邮寄等手续费200元/人;(2)游客还应按国家旅游局的规定承担旅行社已产生的国际机票、境外住宿费、交通费等实际损失费。
●如果游客被使馆拒签,需支付业务损失费如下:(1)使馆及旅行社收取签证费及签证所需的翻译、邮寄等手续费200元/人;(2)机票实际损失费用。
● 境外脱团、滞留违约保证金:6万元/人。旅游社保留追究当事人及担保人的违约责任。
旅游告知
●旅游者须确保身体状况适宜参加本次旅游活动,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行程中,时时防范人身及财产安全;
●旅游者应遵守旅行社已明确告知、提示的相关信息,遵循旅游合同中双方协商一致的条款及约定;
●行程中如遇特殊情况,在保证整体行程内容及标准的情况下,旅行社可能会适当调整行程内容的先后次序;
●如因旅游者自行办理的证件签注签证导致旅游者无法正常出入境的,所产生的责任和费用由旅游者本人承担;
●旅行社不对旅游者购物自主消费等个人行为承担责任与义务,请谨慎小心;
●由于旅游者自身原因导致合同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旅游者个人承担责任;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按规定赔偿;
●行程中发生不可抗力因素(集会、罢工、战争、恐怖活动、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等)影响旅游行程,双方按合同约定执行;
●旅游者不得在境外非法滞留,随团出境的旅游者不得擅自分团、脱团,不得参与未经旅行社同意的任何活动;
●旅游者在自由活动时,不得进入赌场、夜总会、酒吧、色情等场所,不得参与一切含有潜在风险的各类项目;
●旅游者应主动了解旅游目的地风俗习惯、宗教禁忌,不参与中国法律规定不宜参加的活动;
●旅游者应文明旅游,注重礼仪,轻声细语,遵守时间,讲求秩序,爱护环境,保护文物;
●旅游者应遵守各国海关规定,出入关时自觉申报,并根据相关规定,享受免税,依法纳税;
●旅游者应遵守航空、铁路、船务、客车等公共交通承运人对乘客及行李的相关规定并严格执行;
●旅游者携带未成年人出游,必须履行监护人责任,防止未成年人发生意外,教育未成年人文明旅游;
●请旅游者尊重各地支付小费惯例,酌情自愿支付小费。